一、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
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,具备较扎实的理论基础、宽广的专业知识,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,能够在生产、管理一线从事土木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。
本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是:
1、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、良好的职业素养,诚实肯干、严谨细致;
2、较好的科学文化素质。具有严谨的作风、良好的修养、科学的思维方式;
3、良好的工程技术素质。具有工程意识、质量意识、成本效益意识和技术思维品质;
4、较高的职业素养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、职业意识、职业技能,职业行为规范,工作责任心强,爱岗敬业,团结协作;
5、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。具有强健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。
二、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
(一)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
1、熟悉哲学、政治学、经济学、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,掌握工程经济、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;
2、了解物理、信息科学、工程科学的基本知识,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趋势和应用前景,掌握数学和力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;
3、掌握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能和选用原则,掌握工程测绘和工程制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;
4、掌握工程结构选型、构造、计算原理和设计方法,掌握工程结构绘图软件和其他软件应用技术,掌握土木工程施工的一般技术、过程、组织和管理以及工程检测和试验基本方法;
5、了解本专业的有关法规、规范和规程,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及发展趋势。
(二)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能力
1、具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询资料,获取信息、拓展知识领域和继续学习的能力;
2、掌握至少一门计算机高级编程语言并能解决一般工程问题,具有计算机、常规工程测试仪器的运用能力;
3、具有应用语言、图表、计算机技术等进行工程表达和交流的基本能力;
4、具有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工程设计、施工的能力;
5、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或技术研究、应用开发等创新能力。
三、业务范围
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生产、管理第一线从事施工、规划、设计等相关技术工作,毕业生就业单位一般为施工企业、勘察设计院、咨询公司、房地产开发管理企业、工程招标投标企业等企事业单位。
四、学制及授予学位
学制:2.5年
授予学位:工学学士学位
五、毕业条件
本专业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,课程成绩全部合格,完成所有实践实验教学环节,通过论文答辩者,准予毕业。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